中国农村小城镇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
那么,我国农村城镇化道路应该怎么走?我认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该找到一条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发展的路径,但每一类城市的发展重点应该有所不同。其中,大中城市主要依靠内涵发展方式;中小城市主要依靠内涵发展方式;城市和小城镇主要依靠数量扩张来聚集人口,这是外延式发展方式。下面,我们首先分析现阶段我国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对策建议。
1。当前小城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行政区域规划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制定的,小城镇、村庄更有利于管理。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此类小规模城镇越来越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小城镇规模小,必然导致发展空间和辐射范围狭窄,城市经济难以繁荣,城市功能发挥也会受到较大影响,导致发展潜力严重不足。小城镇的发展,不利于有限财力的集中。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小城镇规模小,聚集资源能力弱。不仅难以吸引周边资源,也无法辐射全镇区域经济。我们在研究中发现,只有当一个小城镇的人口达到1万时,经济中心才能发挥该城镇经济的集聚和扩散作用;当人口达到2万时,效果更加明显;当人口超过5万时,就能对小镇经济发挥影响力。对周边几个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明显的带动作用。 (2)城镇虽小,但行政人员不多,必然增加农民的负担。规模与农民负担之间的关系显而易见。 (3)这种规划比较僵化,缺乏灵活性。有些地方的小城镇发展很快,已经突破了原来的规划。有的地方,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的乡镇已连接在一起,形成具有一定城镇化水平的经济区。但由于行政区划的限制,这些经济区域的基础设施无法共享,造成资源浪费。每个城镇独立运作,争夺同一经济区域的市场和资源。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低水平重复建设。结果是两者都达不到规模,造成巨大浪费,阻碍人口等资源的进一步集中。
(2)资金短缺导致乡镇政府急于求成。资金问题是小城镇建设中的大问题,也是小城镇领导考虑最多的问题之一。虽然从全国范围来看,小城镇的投融资体系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但总体而言,政府部门的投资仍然是最主要的,很多地方甚至仍然是单一的投资渠道。根据我们对温州市的调查结果,按照现行的财政体制,镇政府并不是一个完整预决算的一级财政单位。地方税属于县财政,镇政府只能按人均获得资金,超额收入按一定比例分成。各项费用由县级政府各部门直接征收。一般情况下,各项费用总数约占预算财政收入的1/5至1/4,有的地方可能更多。县级财政抽提比例过大,往往导致一些地区小城镇建设举步维艰。
(3)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是小城镇经济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虽然我国的经济运行已经高度市场化,但仅仅依靠僵化的户籍制度来限制城乡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还显得有些过分。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小城镇的发展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现行户籍制度下,能够进城经商的农民仍然拥有“农业户口”,形成了城乡既非公民又非农民的自由阶层。 。这些农民的户口仍在原籍地,承包地仍在,但就业和生活都在城镇。他们在农村和城市都有生产和生活设施,这不可避免地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小城镇的经济发展。 (2)现行户籍制度严格限制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空间范围。
2。以制度创新推动小城镇建设
(一)合理确定小城镇建设重点。目前共有1个建制镇9万多个,集镇2.6万多个。如果如此多的小城镇用同等的力量共同发展,既不科学,也不可能,也超出了现有财力的范围。根据规模和财力,小城镇可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是城关镇,有2000多个县(市)政府所在地;第二级为1.9万个一般建制镇;第三个层次是26000多个集镇。目前已明确表明,主要有规模较大、非农产业相对发达、吸纳劳动力能力较强、对区域经济影响明显的2000多个城关镇和2000多个一般建制镇。 ,具有较强的城市功能。 4000个左右应该成为我国本世纪初小城镇建设的重点。
(二)乡镇合并和小城镇建设 目前,我国小城镇规模普遍较小,资源集聚能力普遍较弱。这种情况也导致了经济发达地区小城镇的快速发展,这些小城镇已经连在一起,难以划定界限,造成严重的重复投资。小城镇规模普遍较小,是农民负担不断减轻的主要原因。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一些省市开始了乡镇合并进程。我们认为,适当撤并村镇、扩大小城镇规模,是推进小城镇建设的重要举措。从各地镇村合并的经验来看,应注意以下问题:(一)镇村合并应尽可能按经济区域进行,不能平均。合并时,要把同一经济区内的乡镇、村庄尽可能划入同一行政区,而不是人为地划分。要通过乡镇合并来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资源配置效率,而不是简单地将几个乡镇合并在一起。 (二)合并后的小城镇的运行必须遵守经济规律,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唯一目标,尽量排除行政因素的干扰。 (三)要使合并后的小城镇真正立足当地资源形成明显的主导产业,使相邻或相近经济区域的主导产业在更大范围内相互合作、提供共同发展条件。形成规模经济,推动农村非农产业进一步发展,推动小城镇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结合镇村合并,较小的自然村也应并入中心村,不断扩大村庄规模。村庄合并不仅可以增加耕地面积,更重要的是以合并为契机,让中心村规划更加合理,功能区划分更加现实。随着农村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每个村庄也必须建设成为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建筑道路整齐的现代化新农村,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三)通过结构调整提高乡镇企业和小城镇质量。乡镇企业是小城镇发展的重要主体,是小城镇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20年的经验证明,没有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就不可能有小城镇的崛起和发展。但也要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乡镇企业传统发展模式固有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暴露,使得乡镇企业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 ,从而影响小城镇的结构升级和品质提升。今后一段时期,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应注意以下问题:(一)一切立足实际,以市场需求、产业政策和资源优势为导向,坚持“高起点、高速度、规模化”的原则。 ,提高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当前,要继续运用积极的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挖掘出口潜力,千方百计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令人欣慰的是,外贸部门放宽了非公有制企业的进出限制。这是外向型乡镇企业走出低谷、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乡镇企业要加快技术创新,加快产品更新。世代更替,在不断的技术创新中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力争生产一代、开发一代、储备一代,生产新、优质、名牌产品。乡镇企业要充分发挥贴近农村市场的先天优势,立足农村市场发展,根据农民生产生活特点设计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为农民提供好服务,开发农产品加工、建材产品。增加农民消费的家电、农具、服装等领域的有效供给。 (二)通过制度创新和及时实施结构调整,为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创造新的更大空间。当前,乡镇企业的制度创新应重点理顺企业与政府(主要是社区行政组织)的关系,逐步培育独立于社区的企业实体;同时,通过市场有效替代政府,为乡镇企业提供结构调整。寻找新支点,顺利实现乡镇企业发展模式转变。主要是:加快乡镇企业产权改革步伐,推进乡镇企业资产重组,改善乡镇企业金融环境,建立一批政企中介组织,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综合服务。通过中介组织的建设,政府对企业的直接监管职能逐渐弱化。 (三)乡镇企业结构调整要与农村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要通过乡镇企业集中发展推动小城镇建设,以小城镇规模和档次提升带动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
(四)通过工业区建设促进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促进乡镇企业向工业区集中,必须进行一系列制度创新,主要包括:(一)营造有利于招商引资、保障企业入区的环境。政策环境保障生产经营正常,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2)加强产业社区内部管理,降低社区运营成本,减轻居住区企业负担。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合理设定地价和税费,不断完善社区管理制度。 (三)地方政府要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区集中。工业区的选择和布局非常重要。要结合小城镇发展规划,在一定经济区域内建设工业区。